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范围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 (元) |
|
DNEB-XM-20 26-1-Z-002-23 |
D02-23 东方 发电公司火焰检测系统自主可控改造设备采购 |
1、2 号机组火焰检测系统全面改造,实现完全国产化,保持原检测原理不变(可见光检测,非图像火检方式),火检数量32 路及4 路微油火检,改造后火检系统电源配置方案需符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PIC-BH-〔2025〕574 号文件<关于印发煤电机组锅炉火检电源标准化配置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满足现场安装条件,若安装中出现不配套现象,改造费用需由投标人承担。 |
接中标通知后30日内送货至东方发电公司物管中心仓库,送货前需与买方联系,若因买方原因延期送货,以买方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置期内,且不属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国家
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D02-23 东方发电公司火焰检测系统自主可控改造设备采购 |
投标人近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00MW 及以上机组全套火检系统(非备件)改造供货并已成功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1 月06 日至2026 年01 月12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