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队供水工程(取水泵站及配套)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数据局以灌数服〔2025〕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本次招标的四队供水工程(取水泵站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人为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四队供水工程(取水泵站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灌云县圩丰镇(善后河南岸)。
2.1.3项目规模:项目取水规模为8万吨/日,主要建设取水口、引水管(渠)、取水泵站(配电房、水泵间、安防值室、应急投加间、围墙、电动大门、高低压配电系统、3台水泵、原水药剂应急投加装置、水质检测仪表间、自控装置PLC柜系统、安防系统、格栅机、吸水井、水质在线检测仪表、取水泵站工艺管道);11公里DN800原水管道(DN800阀门及阀门井、DN300排污阀及阀门井、DN100排气阀及阀门井)。总投资金额:6632.99万元;
2.1.4最高投标限价:50518011.85元,高于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5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现行水利工程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取水口工程、取水泵站工程、管道工程、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水工程施工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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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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