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鄄城县城区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综合一体化项目设计
项目地点:鄄城县
1.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检验中心、拆解中心、分拣中心、集散中心;贮存车间及其他附属设施;对鄄城县域废旧金属收购,废旧电器,废旧塑料回收,建筑垃圾回收、污泥回收,汽车拆解及部分再生资源产品的加工处理;购置智能回收柜、破碎机、垃圾分类机、回收分离装置、金属提炼机、垃圾分类无线采集秤;建立固废智能管理终端、智能垃圾分类采集系统。项目设计总投资140.00万元。
2.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按文件要求提供设计成果文件。
3.招标范围:鄄城县城区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综合一体化项目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银行融资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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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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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鄄城县城区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综合一体化项目设计 |
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公司成立或人员转入不足三月的,须提供自新成立或新注册之日起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退休人员请提供返聘合同;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潜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7.本次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支付设计补偿费等任何费用; 8.资格审查方式:基本条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0.00万元 |
三、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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