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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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605-04-01-536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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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1.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沥片区)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24号 批准建设。 2.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沥片区)勘察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5号 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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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沥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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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沥片区)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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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沥片区)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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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5-2025-0077-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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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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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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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沥片区)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9km DN300-DN600雨水管;2、新建13km DN800-1200雨水管;3、新建3km DN1350-1500雨水管;4、新建1km BH6×3m雨水通道;5、改造泵站5座,新增排水能力25m³/s,最大治涝面积14.63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约为23729.01万元。本项目的管径最大为DN1500,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市政部分属于大型项目;本项目最大治涝面积14.63平方公里,根据相关文件水利部分属于小型项目。 2.承包方式: 勘察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它 设计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它 勘察设计费:□固定总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固定折率包干,□其它 3.招标范围: ☑3.1 勘察范围: 3.1.1 工程范围: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范围 3.1.2 阶段范围: 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 3.1.3 工作范围: 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制定勘察方案、测量放线、现场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水文地质工程资料、场地测量数据等,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全部勘察文件的编制(须按相关规定通过审查与备案)和相关配合服务。 ☑3.2 设计范围: 3.2.1 工程范围: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范围 3.2.2 阶段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2.3 工作范围: 包括整个项目所有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跟进办理全过程报建报批、完成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需要修改的工作。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图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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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佛山市南海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沥片区)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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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服务期: 24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勘察设计总周期为24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的服务周期计划如下: (1)初步方案要求: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方案。 (2)勘察工作要求:初步方案确认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报告。 (3)初步设计工作要求:初步方案确认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并进行初步设计报批。 (4)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报批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 以上设计周期均不包含招标人确认各阶段成果、政府审批等时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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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6,001,438.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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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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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若招标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而非单独的勘察项目招标或者设计项目招标,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3家,勘察单位不多于1家,设计单位不多于2 家,且须以市政设计工作内容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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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①资质,或②和③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 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3.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 省外进粤企业要求 4.1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5.2 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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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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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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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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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法(定性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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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7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7日0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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