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延长石油富县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计价。采购人为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生活配套设施工程2标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人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我项目承建富县电厂配套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境内。期工程生活配套设施是二期电厂的附属工程位于厂区西侧,西邻富寺路,东侧及南侧均为二期电厂用地,总用地18498.39m2,包括1#楼(内部宿舍楼)、2#楼(文体中心)、3#楼(外协宿舍楼)、4#楼(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22022.63m2,容积率1.23,绿地率24.60%.本项目无地下建筑,建筑层数为1~7层,建筑高度均在24米以下。3#楼±0m相对于绝对标高906.6m,开挖深度为4.4m;4#楼±0m相对于绝对标高904.6m,开挖深度为3.4m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谈。
2.2.2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商品混凝土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采购物资);
(3)生产能力:采购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日产1000m³混凝土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修改),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垫资能力在50万左右。
(5)质量保证能力: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报价人近二年内(2024-2025年)具有报价产品同类工程项目或其他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4-2025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2025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谈。
5.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5时30分至2026年01月1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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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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