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津市蓟州区170MW风电项目已由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中电建威天津市蓟州区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蓟审批一[2024]19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东二营镇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蓟审批一[2024]20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3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蓟审批一[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威(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电建威(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17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风电项目”或“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东二营镇、邦均镇、东赵各庄镇及尤古庄镇。由中电建威天津市蓟州区100MW风电项目、天津市蓟州区东二营镇100MW风电项目及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30MW风电项目三个子项目组成,三个子项目共用升压站。场址范围总面积约56km2,场内海拔高度在0m~20m之间。场区地貌类型属平原,地形相对平坦,场址附近有G0121京秦高速、国道G102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股份公司投资要求,根据前期工作成果项目不涉及影响投资开发的制约因素,工程总体建设条件较好。
2.2工程概况
项目装机规模为170MW,设计安装34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70m
(采用混塔结构),叶轮直径200m。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230MVA,以1回220kV线路接入燕山22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10km,导线型号为LGJ-400mm2,最终接入方式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项目配套建设1套25.9MW/51.8MWh的储能系统。项目20年运营期设计年上网电量为26009万kWh,20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530h。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573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03月06日,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2026年03月31日,计划首批机组发电日期:2026年12月30日,计划全部机组发电日期:2027年06月30日,计划完工验收日期:2027年09月30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7年12月30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蓟州区170MW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占)、租用及补偿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等)项目所在地风资源复核以及微观选址评估(不含测风塔的设立)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以及相关所有咨询及服务内容;设备(不含甲供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含甲供)安装及调试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和监测;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等满足属地电网公司要求的入网前所有手续;土地复垦与验收;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保险(包含甲供设备);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集团达标投产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无被暂扣或吊销情况。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相关专业的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信誉情况。
3.1.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今,近5年内具有1个170MW及以上风电工程(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EPC总承包项目或风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完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
(如有)、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完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等。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装机容量、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组成联合体的各自成员的业绩合并计算。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财务情况。
3.1.5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170MW及以上风电(水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项目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170MW及以上风电(水电)工程(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170MW及以上风电(水电)工程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担任过1个170MW及以上风电(水电)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21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3)技术负责人;(4)项目副经理2人;(5)施工负责人;(6)安全总监;(7)质量负责人;(8)安全环保负责人;(9)进度负责人;(10)合同工程师;(11)采购工程师;(12)测量工程师;(13)土建工程师;(14)电气工程师;(15)专职安全员2人;(16)试验管理;(17)档案管理;(18)技术人员2人等;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注:本项目提供关键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2人、施工负责人、安全总监)均不得兼任,关键人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从开始下载招标文件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往前推连续不间断的缴纳6个月社保)。]
3.1.7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3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每一页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月9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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