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5年五河县标准化考场智能化巡查系统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
★诚信响应提醒: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同一台电脑编制响应文件)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将文件传递给其他供应商使用),均认定为“串通响应”;被认定“串通响应”或“虚假响应”的,均认定为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招标和询比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包2个标包,标包1采购内容为五河县提供两台网上巡考系统服务器;标包2采购内容为五河县两个考点提供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采购估算金额19.25万元(含税,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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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实施地点 |
交付期 |
运维期 |
质保期 |
质量标准要求 |
技术标准要求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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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设备采购) |
两台网上巡考系统服务器 |
蚌埠市五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并配合通过验收合格 |
/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3)年 |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要求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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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运维服务) |
网络安全运维服务 |
/ |
提供壹(1)年网络安全运维服务 |
/ |
1 |
4.25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标包2含税总价4.2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业绩要求:
标包2要求供应商至少提供1份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同类项目(信息化类或系统集成类)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0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0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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