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能源业务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标段8(第二次)比选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能源业务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标段8(第二次)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能源业务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标段8(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6-01-06 收藏项目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能源业务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标段8(第二次)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能源业务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标段8(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能源业务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标段8(第二次)(SZ-19-04D-2026-D-F-D00162)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

(1)换电维护管理

主要负责提供专业高效的换电维护服务,确保能源业务的有效运营。具体职责如下:①配合竣工验收;②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③日常巡检;④日常物业维系;⑤仓储及物资管理服务;⑥零星整治服务等。

(2)低充维护管理

主要负责提供专业高效的低充维护服务,确保能源业务的有效运营。如:①配合竣工验收;②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③日常巡检等。

(3)汽充维护管理

主要负责提供专业高效的汽充维护服务,确保能源业务的有效运营。如:①配合竣工验收;②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③日常巡检,④重卡场站卫生清理等。

1.5.2实施规模: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643351.10元,含税总预算为683982.98元。基准价详见《基准价表》。预估规模如下:

序号

服务区域

不含税总预算(元)

含税总预算(元)

1

宁德

643351.10

683982.98

备注: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换电维护管理、低充维护管理、汽充维护管理。

★2.2服务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内,具体以实际订单地点为准。

★2.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2.4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2月1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截止下达的时间为订单截止日(为2026年12月31日)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

2.5项目类型:服务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响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响应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评审依据:(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成交后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6用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③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7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8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9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供应商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如已换证的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承修类)三级(或以上)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3.10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④供应商承诺标段8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标段的任一人员为同一人。

注:①标段8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标段8其他岗位人员(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外)为同一人,如出现复用,其他岗位该人员不予认可;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审响应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①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②提供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封面(若有)、证书正文页、聘用企业名称、证书有效期页/相关认证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期截图(供应商附上对应查询网址以备核查)/其他有效性的证明材料;③提供相关人员【2025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④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⑤提供承诺函。】

3.11安全管理承诺:供应商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1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与本项目相关的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换电柜综合代维或电源维护类或低充维护类或汽充维护类】至少1份。【评审依据:(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委托单/订单清单(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委托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委托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13维护人员要求:供应商根据《技术规范书-换电》“(十)人员配置、车辆配置”配置相应数量的维护人员,维护人员(不含维护主管)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且承诺标段8配置的维护人员未与其他标段的人员重复(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外)

注:①标段8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标段8其他岗位人员(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外)为同一人,如出现复用,其他岗位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1.提供人员配置清单。2.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cx.mem.gov.cn/)可查询)。4.提供相关人员【2025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5.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6.提供承诺函。】

3.14车辆要求:供应商根据《技术规范书-换电》“(十)人员配置、车辆配置”配置相应数量的车辆。【评审依据:车辆如为自有的: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扫描件(至少需包含车辆信息页及有效年审内页)。车辆如为租赁的: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扫描件(至少需包含车辆信息页及有效年审内页),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扫描件。注:1、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2、车辆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在首次检验期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若车辆行驶证年审内页未体现检验有效期,则须另行提供能体现对应车辆检验有效期的材料,如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电子凭证。3、上述配置若为供应商下属分支机构持有,则相应持有人名称/承租人名称需与相应下属分支机构名称一致,并同时提供供应商与该下属分支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4、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

3.15仓储要求:供应商根据《技术规范书-换电》“二(四)仓储规范”在宁德配置一个代维仓库(至少30平方及以上);若无现有仓库的,须承诺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在宁德配置一个符合项目要求的代维仓库。【评审依据:①若为现有仓库的:提供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若为供应商分支机构持有仓库,需提供隶属关系证明材料;②若无现有仓库的:提供有效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月6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9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