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新华书店教辅材料发行快递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kg以内4.8元/单,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公斤增加1元(不涉及县区,不含包装材料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为提升教辅材料发行效率,保障全市中小学教材及时、准确配送,信阳市新华书店现面向社会选取具备资质的快递服务供应商,负责全市范围内(含县区)教辅材料的仓储管理、分拣打包及快递寄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3)服务期限:2026年春季;
(4)服务地点:信阳市辖内所有区、县(含乡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物流事故及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自有配送网点覆盖项目所在地全部区县(提供分拨中心及网点清单并附清单分拨中心及各网点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协议、相关场所照片)。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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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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