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FZW
2.项目名称:抚州高新科技创新园一期建设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结算审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81万元(暂定)
5.最高限价:78.81万元
6.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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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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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高新科技创新园一期建设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结算审核 |
结算审核 |
1 |
项 |
按《抚州高新区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预(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抚高新财(2018)89号计取,并参照《抚高新办字2024-96号文-抚州高新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据实结算。 |
7.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35日内出具结算审核初审报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基本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特别提醒: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5年01月07日09:00至2025年0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