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板带厂厂区内
2.2建设规模: 拟建设一套保护气体回收系统对柳钢集团冷轧厂罩式退火炉保护气体进行回收再利用,采用物理与化学方法相结合,将现有排放的氢气尾气中包含的杂质去除掉,得到可供罩式炉使用的高纯度的氢气,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项目必须采用国内外“成熟、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设备,按高标准,制定可行的工艺方案,以求实现理想的效果合理利用能源。承包方应综合考虑当前生产车间实际情况,使本项目整体布置和生产操作等在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做到合理、实用和便利。承包方保证全线设备的先进性、完整性和经济性。
2.3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承包人需根据冷轧厂保护气绿色循环协同降碳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建设要求,负责整个工程项目涉及的设计(含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等)、土建施工(含桩基工程、地基处理、±0m以下未知障碍物拆除等)、机电液设备(含电控、仪表、通讯、视频监控、电缆等)供货和安装、消防设计供货安装、机组调试、人员培训、热负荷试车及试运行等全部工作,保证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投用阶段均符合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能源环保等国家规范的要求。机组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保证全线设备的先进性、完整性和经济性。
(1)承包方负责项目工程设计:包含总平面图布置设计和管道、设备、机泵、仪表、电气、电讯、设备基础、建筑、结构、总图、给排水、消防、环保、暖通、通风、厂区绿化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详细设计。
(2)承包方负责项目地质详勘,桩基工程要求一孔一勘(如有,含超前钻)。
(3)承包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施工材料供货:包括场地平整(含三通一平)、桩基施工(如有)、地质处理、设备基础、新建构筑物和建筑物、管线、地坪、道路及引道等工程相关施工。
(4)承包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机电液设备(含电控、仪表、通讯、视频监控、电缆等)的供货和安装施工。
(5)承包方负责项目所有的消防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包含消防报批报审工作。
(6)承包方负责机组整体调试、人员培训、热负荷试车及性能考核、消缺、配合竣工验收等。
(7)承包方负责所需安装特种设备报装报检(含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
(8)承包方负责编制项目消防、环保、节能、安全、职业卫生等专篇相关资料,协助发包方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9)承包方负责提供相应材料,满足项目整体报审报批要求。
(10)承包方需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实施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负总责。对本工程生产工艺、设备的完整性、正确性、安全性、先进性及可靠性负责。
(11)建设场地现有钢结构棚拆除,轴线面积长约170m*宽约10m,高度约4m(以踏勘为准)。
(12)本工程设计、通用设备选型须按照柳钢集团公司发布的《工程设计统一技术规定(试行)》要求执行。凡在设计中遇到不能按照本设计规定执行的情况时,应事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并报招标人组织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一项≥500Nm³/h(处理尾气量)的冷轧退火炉尾气回收提纯循环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甲方使用评价报告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中级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3 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6年1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6年1月14日17时30分止,……购买招标文件。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