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社会福利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5日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 价格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分为满分30分。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原则计算:价格部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据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分为满分20分。3.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原则计算:价格部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4.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 投标总价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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