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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低产田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6 收藏项目

兰考县低产田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低产田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计划投资约33264.86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澜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考县低产田提升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ZYZB

2.3 项目代码:2509-

2.4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33264.86万元

2.5 建设地点:兰考县

2.6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48个行政村50000亩低产田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包括微生物菌剂,土壤调理剂,有机肥,土地平整,土地深耕,秸秆还田,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其他工程。结合项目区实际需求,疏浚沟渠,并在适宜地块建设深水井,配套建设渠系建筑、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工程,解决灌溉与排水问题。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工程施工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实施及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会同相关部门的评审。施工图须通过相关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全过程管理服务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料除外)。

2.9 工期要求:24个月

2.10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标准同等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上述(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3 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拟派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需提供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上述 (1)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2年度-2024年度中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注:上述财务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 信誉要求: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7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投标文件应由牵头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牵头人须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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