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内容、采购范围、数量及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本次招标内容为变换单元变换炉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宁波镇海宁波化工区。
2.3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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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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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变换炉 |
2台 |
270万元 |
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运送到交货现场、试验和调试、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四部分招标需求 |
2.4交货地点: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2.5交货方式:负责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设备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2.6交货期:设备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货到现场,且供货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书内的要求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满足本项目设备设计、生产和供货能力。
3.3供应商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3.4供应商具有相关设备生产和供货业绩,且自2022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采用材料“15CrMOR”或铬钼钢材质制作的设备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范围等满足上述评审内容的页面)。
3.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响应。若磋商活动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单位进行查询,如成交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资格,后续供应商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采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09:00至2026年1月1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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