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宏泰矿山工程建设大同有限公司
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项目编号:htjhb-fw-2026-0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采购条件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宏泰矿山工程建设大同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jhb-fw-2026-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宏泰矿山工程建设大同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促进公司内部规范化管理,提升依法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公司决定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2.2采购范围: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宏泰矿山工程建设大同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法律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6日16:30至2026年1月9日16:3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