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香江生态名郡4部电梯更新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招标备案表,/
1.4 招标人:合肥新站区香江生态名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站区香江生态名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香江生态名郡4部电梯更新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XAZ5000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XAZ50006
2.5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区龙门岭路与物流大道交口香江生态名郡
2.6 建设规模:香江生态名郡4部电梯更新项目,总投资119.804292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119.804292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120个日历天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新站区龙门岭路与物流大道交口香江生态名郡
2.10 招标范围:香江生态名郡4部电梯更新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如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1)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电梯制造、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1.3如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5投标人业绩要求:/
3.1.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7财务要求:/
3.1.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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