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街道南环线(东环大道-三才泾路)道路工程已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椒发改投【2017】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 洪家南环线(东环大道~三才泾路)道路工程南半幅(智慧灯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2819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502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 洪家南环线(东环大道~三才泾路)道路工程南半幅(智慧灯杆工程),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相应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3413119元 。
2.3工期: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0天内完成整批或者分批次供货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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