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年林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林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2项目地点:大庆市林甸县
2.3项目规模:共计约28万亩(具体建设规模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提供资料齐全后,40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按时完成2026年林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最终批复环评费的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5年10月-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从成立起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投标人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违规出借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8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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