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纳发改行审【2025】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办事处麒麟新城。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4410m2,新建业务用房21250m2,设置养老床位500张,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勘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方案(含概念性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需开展的评审工作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工作等。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工程勘察业绩,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7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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