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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智能接处警系统软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0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智能接处警系统软件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乡镇政府专职队接警调度应用软件服务

44

3年

为全市42支乡镇政府专职队提供软件授权,电脑端授权≧1个/队,APP授权≧2个/队。

2

专职队警情联动响应终端

44

3年

为全市42支乡镇政府专职队配套警灯警铃联动响应终端,每个专职队1套

 

注:本项目为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智能接处警系统软件服务采购,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或无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至 2026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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