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中原建设华电右玉20万千瓦光伏项目风险代理法律服务常规询比采购;
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代理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诉讼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总承包单位及7#、5#-2地块法律诉讼:
1.1对总承包单位出具律师函及起草、修改、审查其他相关函件等;
1.2对下7#、5#-2地块专业分包出具律师函及起草、修改、审查其他相关函件等;
1.3出席与总承包、7#、5#-2地块专业分包的现场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1.4全面收集与总承包、7#、5#-2地块专业分包证据,按项目整个施工过程梳理关键事实;
1.5到施工现场调查取证;
1.6差旅、文件复印、快递、邮寄等。
6#地块法律诉讼:
2.1对6#地块专业分包出具律师函及起草、修改、审查其他相关函件等;
2.2出席与6#地块专业分包的现场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2.3全面收集与6#地块专业分包证据,按项目整个施工过程梳理关键事实;
2.4到施工现场调查取证;
2.5参与开庭;
2.6解除6#地块合同,完成清算;
2.7差旅、文件复印、快递、邮寄等。
代理我司办理6#地块专业分包索赔法律事务及专业分包索赔违约金:
3.1第一审诉讼/仲裁;
3.2第二审诉讼;
3.3再审诉讼;
3.4申请执行;
3.5诉前资信调查、财产保全;
3.6起草《索赔抗辩意见书》及其他法律文书;
3.7组织面对面谈判;
3.8质证、辩论等;
3.9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查封保全的异议之诉、应对发回重审的一审、二审;提起反诉或反诉应诉;驳回起诉后重新起诉/应诉;采取与6#地块专业分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方的法律应对措施或诉讼举措;因诉讼引起的后续可能发生的系列诉讼,包括但不限于承认/撤销判决,不予执行、重新申请诉讼或采取应对措施;解答案件有关的法律问题;拟定、审查、修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及时报告案件进展情况等与案件有关事务。)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核中原建设华电右玉20万千瓦光伏项目风险代理法律服务常规询比采购;
2.2服务期限:自采购成交至委托诉讼案执行程序终结时止;
2.3服务地点:本案涉及北京仲裁委员会;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标准如下:(1)委派专业律师为采购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应勤勉尽责处理法律事务。采购成交后不得更换团队负责人。若遇紧急事务且委派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供应商需及时另派相当水平律师处理。(2)律师要依法律判断,全力维护采购单位利益。(3)律师收到采购单位文件资料后,应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按要求通报进程。(4)在对抗性案件或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律师不得担任利益冲突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5)律师对采购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法律规定或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6)供应商可通过电话了解采购单位现状,针对性提供服务。(7)采购单位可随时向供应商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律师应耐心解答。(8)采购单位遇重大紧急法律问题,供应商律师无特殊情况应尽量随叫随到。(9)供应商应对采购单位业务单独建档,保存完整工作记录,妥善保管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10)若采购单位对工作方式有特别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2.5安全要求: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基本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含年度检查考核页);
资质要求:/;
安全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并提供劳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或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不足3个月的,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
机械设备:/;
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业主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等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发布的属于严重及以上行为情形的;
近三年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01月06日—2026年01月12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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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