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虚拟化平台及虚拟化防病毒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ZDZB(XM-TP)-********
3、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
要求
数量
品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元)
1
1-1
虚拟化防病毒许可及维保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
********
********
4380
1-2
VMware虚拟化运维服务
1项
********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响应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人),应选择提供有效资信证明;
********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谈判小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网站(********)、“中****网****网站(********) 及“****网站(**********网站查询、打印响应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 存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其他说明:①****网站原因导致查无响应人信息的,不认定响应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②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响应人无需再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相关文件。若响应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①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响应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响应人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
1、项目名称:虚拟化平台及虚拟化防病毒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ZDZB(XM-TP)-********
3、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
要求
数量
品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元)
1
1-1
虚拟化防病毒许可及维保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
********
********
4380
1-2
VMware虚拟化运维服务
1项
********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响应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人),应选择提供有效资信证明;
********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谈判小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网站(********)、“中****网****网站(********) 及“****网站(**********网站查询、打印响应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 存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其他说明:①****网站原因导致查无响应人信息的,不认定响应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②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响应人无需再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相关文件。若响应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①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响应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响应人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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