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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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行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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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平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维护更新项目 |
1.00 |
300000.00 |
项 |
否 |
3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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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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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报名期限:请于2026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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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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