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徐州市云龙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需徐州市云龙区行政中心电梯更换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9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且安装完毕,保证正常使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0万元
最高限价:无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企业,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本项目采购的电梯类型〕。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本项目采购的电梯类型〕。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苏采云系统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9:30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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