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1371-
2.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9684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要求:
①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6.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署日起后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②2025年或2026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至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④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