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2标段(减水剂)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列入预算且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2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竞争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K112+440~K125+915段长约13.475公里的路基、桥梁(含伸缩缝安装)、涵洞、隧道(含高位水池,不含隧道机电)、改路改河改渠(含改路路面)等的实施,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标段范围内房建工程范围内场地的填筑(或开挖)与平整(填筑或开挖至±0.000标高)等。主要结构物包括:特大桥约2432.12m/1座(卯山高架2号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钢混组合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Y型墩、框架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大桥约1521.48m/3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钢混组合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高桩承台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中桥约216.16m/4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或矮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高桩承台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特长隧道约3642.5m/1座(黄山头隧道)、长隧道约791.5m/0.5座(主线濂竹隧道1444m,本标段右洞实施约799m、左洞实施约784m)、松阳西互通1处(桥梁约860.48m/3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矮T梁、钢混组合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薄壁墩、高桩承台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等。合同工期36个月,合同总金额为1074502522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近两年(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生产资质;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
(4)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地方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的相关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8)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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