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郸市G230通武线K1555+521-K1660+506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招标核字〔2025〕5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邯郸市G230通武线K1555+521-K1660+506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4〕23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厅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 曲周县、肥乡区、广平县、魏县境内 。2.1.2 建设规模:国道G230通化市至武汉市公路K1555+521至K1660+506段,位于曲周县、肥乡区、广平县、魏县境内,路段全长为104.985公里,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包括:1、穿村镇路段安全提升;2、平面交叉路口改造;3、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治;4、路侧防护改造提升;5、K1555+521-K1555+948路基断面变化路段;6、K1646+125-K1646+490中储粮邯郸储备有限公司路段;7、野外路段标志整治提升。2.1.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 邯郸市G230通武线K1555+521-K1660+506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2 个施工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认定。。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7 00:00至2026-01-13 23: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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