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板桥污水处理厂(二期)零星设备采购安装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恒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交货地点:板桥污水处理厂
2.1.2最高投标限价:41.764万元
2.1.3交付使用期: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安装周期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安装调试完毕符合试运行验收标准不超过20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质保期:一年(自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是板桥污水处理厂(二期)零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主要内容:采购安装氨氮在线分析仪、总氮在线分析仪、挥发酚在线分析仪、数据采集仪、水质采样器、流量计、恶臭监测系统等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2.3品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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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人推荐的品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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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氨氮在线分析仪 |
深圳朗石、广东盈峰、南京捷发、杭州绿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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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氮在线分析仪 |
深圳朗石、广东盈峰、南京捷发、杭州绿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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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挥发酚在线分析仪 |
深圳朗石、广东盈峰、南京捷发、杭州绿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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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据采集仪 |
深圳朗石 广东盈峰 南京捷发 杭州绿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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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质采样器 |
深圳朗石 广东盈峰 南京捷发 杭州绿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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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流量计 |
北京九波、江苏苏仪、深圳淇安、杭州昇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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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恶臭监测系统 |
深圳淇安、 深圳安斯韦尔、深圳蔚之战、杭州昇辉 |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及招标联系人签字),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否则将按重大偏差“第 17 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 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5 年7月至 2025 年 12月),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2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类似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注:
(1)类似业绩的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等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 6 日至2026年1月 13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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