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被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所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汽车修理厂
2.4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
2.6质保期要求: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因人为原因导致维修质量无法保障的,由对应责任人负责)。
2.7最高限价: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如投标人不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情形:无。
3.2投标人需符合以下全部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车辆维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固定的维修场地,需提供场地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租赁场地可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租赁期限满足项目要求。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3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相关证明资料可通过网络等官方渠道查验的,以开标当天的查验结果为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16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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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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