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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3#-6#码头泊位运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JRF********项目名称: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3#-6#码头泊位运营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合同包租赁地址年吞吐能力(万吨)租赁期限最低起租单价(元/吨)/年保证金13#-6#码头泊位运营7010年********租金费用按渔获上岸量浮动计租。招租起始单价:租金按渔获上岸量45元/吨收取。具体开始时间以第一阶段3#-4#码头泊位新增远洋渔获上岸作业点审批时间算起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远洋渔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经有资质的机构证明具备同等的经济实力上。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包远洋捕捞,渔业捕捞等)或同等经济实力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5)提供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7)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下载为pdf格式文件)打印件或截****网址)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主要股东或实控人具备港口码头3年及以上经营管理资历。(至少提供1名人员管理经营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企业主要股东或实控人实际拥有远洋渔船总吨位应达到3000总吨以上或拥有远洋渔船6艘以上且远洋渔船总吨位不低于2000总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提供有效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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