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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钢结构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钢结构扩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内容为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钢结构扩建项目。工程造价826113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第二粮库;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 3 个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2025年10月或者更近月份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 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次日0时至2026年1月13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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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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