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城区排水管网清淤工程(二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台市南和区城区排水管网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对城区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进行清淤,清淤长度28.43公里,并对污泥无害化处置。2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3建设地点:南和区建成区。4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1.4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6 00:00:00至2026-01-1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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