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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力医院-心电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电力医院-心电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河南电力医院-心电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GT(采) 1.3采购人:国中康健(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实施机构:……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服务描述:提供12导、18导及动态心电图的采集、传输、会诊中心统一诊断相关的技术服务,将数据本地化部署存储于采购人信息中心机房,并实现心电信息系统与院内HIS系统、电子病历、体检等系统对接,实现了全院心电统一电子化管理。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采购当年度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②供应商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7时00分到2026年01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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