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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生活垃圾处理提标项目监理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更新改造3座垂直压缩生活垃圾中转站,1座水平压缩站。更新购置垃圾分类收集车28辆,垃圾分类收集电动车4辆,密闭式垃圾转运车6辆,小型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车9辆,大型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车9辆,电动快速保洁车33辆。240升垃圾桶9600个,果皮箱1500个。项目建成后,所有清运车辆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日转运垃圾量达140吨。3座垂直压缩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具体包括更换3台垂直压缩生活垃圾设备。1座水平压缩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具体包括更换1台水平压缩设备。2.1.2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结束。2.1.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6 00:00至2026-01-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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