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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十二标段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5]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鸡泽县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施工。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2招标范围:鸡泽县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664934.26元,2.3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2.4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 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6 00:00至2026-01-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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