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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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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新兴县全域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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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新兴县全域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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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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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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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新兴县新城镇、天堂镇、稔村镇、东成镇、六祖镇、太平镇、河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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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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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本项目经营范围:经营权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10处养老服务机构,具体包括新兴县人民医院南院区、新兴县天堂中心卫生院、新兴县稔村中心卫生院(新兴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兴县区域性敬老院(新兴县康养服务中心)、新兴县西片区区域性敬老院、新兴县南片区区域性敬老院、新城镇福利院、太平镇敬老院、河头镇敬老院。项目建成后可利用建筑面积共计83425.8㎡,共可提供床位数1913 张,其中310张床位作为保底兜底型养老床位面向特殊困难群体,其余1603张床位社会化运营。 2.本项目经营期限:本项目经营期限共计为 25 年,从经营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 3 年,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运营期 22 年,自约定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经营期结束之日止。 3.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的运作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拟引进有实力、有相应运作经验的投资人参与本项目运作。项目采用经营权转让-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1)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经营权转让受让方,并与其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后授予其项目范围内涉及的经营权,受让方向县财政支付转让费。 (2)受让方获得经营权后,受让方依据经营权转让协议获得约定范围内的经营权,并按协议约定完成项目立项、备案、勘察、设计、报建手续、投融资、施工、组织竣工验收、运营期内项目持续运营以及经营期满移交等工作。 (3)受让方要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以及《云浮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合理配置护理人员,配备合理适用的护理设备、设施,为服务对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积极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活动、精神慰藉、安宁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为服务对象营造安享晚年的幸福乐园。同时,需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和运营监管体系,县民政局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营监管体系,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依法、依规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 (4)项目经营期满后,受让方将项目无偿、完好(参照项目验收标准)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单位。 4.投标价格:本项目经营权转让费最低报价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整)。 5.经营权转让费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由受让方按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一次或分期支付,具体分期支付时间节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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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根据新兴县人民政府授权,云浮市新兴县民政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经营权转让受让方,并与其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后授予其项目范围内的经营权,由受让方完成项目立项、备案、勘察、设计、报建手续、投融资、施工、组织竣工验收、运营期内项目持续运营以及经营期满移交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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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经营期限共计为 2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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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标限价 |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费最低报价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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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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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提供申请人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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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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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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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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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6日 0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7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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