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小沙河至宁缠垭口段公路工程青海省境内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技术咨询服务(第二次)
1.2采购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该项目起于甘肃省肃南县湟城镇小沙河,接甘肃省国道569线北山(蒙甘界)至仙米寺(甘青界)高速公路终点,止于青海省门源县宁缠垭口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34.68公里,位于青海省境内25.857公里。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负责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小沙河(甘青界)至宁缠垭口段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取得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环保工程设计、环保验收等相关工作,配合采购人处理公众环保投诉,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自甲方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取得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完成备案。
2.3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
2.4质量要求: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不要求。
(3)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不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是否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09日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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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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