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企业集团化改革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人: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7家下属公司(青海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青海省青核地质矿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省云天地质商务有限公司、西宁青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工程勘察院检测试验中心、青海鼎世地矿有限公司、老挝青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重组整合成立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需跨境实地开展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体系内7家下属公司股权重组整合成立集团公司专项法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2.2服务期:2年(按合同约定执行)。
2.3服务地点:西宁市、格尔木市、老挝万象市。
2.4最高限价:40万元
2.5服务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能够独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在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index.shtml)等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5天内));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所注册执业律师,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兼职。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机构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利益冲突,本次招标不接受2023年1月1日至今凡曾为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及企业提供过与本招标项目同类或相关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隐瞒相关服务经历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0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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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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