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6-01-16 10:00
1.招标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七工区项目部施工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目前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本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机械设备租赁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文化广场站位于文化广场内部。
2.2招标内容:
此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文化广场站钢支撑工程机械租赁。
包件1: C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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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场站钢支撑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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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七工区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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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元) |
计量规则 |
费用组成 |
工作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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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钢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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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支撑及围檩安拆 |
t |
5762.39 |
0.00 |
根据当期完成钢支撑及围檩重量结算数量据实结算 |
除甲供机械外的全部机械费用 |
包含但不限于钢支撑安拆、钢围檩安拆、钢围檩焊接(牛腿及三脚架制作、安拆、)日常检查、加固、钢支撑防坠钢丝绳安拆(费用自理)、起吊、加力校正、紧固、维护、轴力计安装、施工中的二次加力、拆除、场内装卸、场内材料倒运、进场后的钢支撑材料及辅材保管、钢围檩背后回填等完成本项工作的所有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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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小计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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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9%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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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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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的有关项目的单价或价格中。承包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和支付。投标人须听从招标人统一安排和指挥,确保能24小时连续安全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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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我方所需设备租赁资质;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出租业绩要求: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设备出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1月16日10:00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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