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为持续提升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移动网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助力前端市场发展,特开展全省2025年度移动网络系统优化工作。本次系统优化重点围绕如下主题开展:移动网性能指标优化、网络覆盖优化、重点场景优化、网络结构优化、系统参数优化、感知提升专题优化、共维共优、创新课题研究等。通过本次系统优化实现网络质量、效能和用户感知提升,支撑市场更好发展。
1.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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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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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一 |
优化服务 |
/ |
/ |
陕西省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半月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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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包二 |
优化服务 |
/ |
/ |
陕西省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半月内完成 |
1.3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中标人对应的规模、份额和服务区域如下:1、标包一:第一中标人份额为100%,预估金额:349.8万元(含税),服务区域: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榆林;2、标包二:第一中标人份额为100%,预估金额:265万元(含税),服务区域:安康、汉中、商洛、延安、渭南。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3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2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6 2.1.5 2.1.5.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移动网络优化类似项目(含4G/5G内容)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①至少提供一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及金额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②须同时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1.5.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标包一:项目团队不少于45人(包含1名项目经理、28名现场优化工程师、3名驻场服务工程师、3名塔工作业人员、10名远程优化支撑人员);
标包二:项目团队不少于41人(包含1名项目经理、24名现场优化工程师、3名驻场服务工程师、3名塔工作业人员、10名远程优化支撑人员)。
注:塔工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所有标包的团队人员不允许复用。如出现复用,按照标包1至标包2排序,将其计入所投标包编号靠前的团队人员数量中。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2025年1月(含)以来任意月份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塔工作业人员提供高处作业证扫描件和应急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cx.mem.gov.cn/,否则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5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6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12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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