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2026年总行数字化营销活动权益库(话费)。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4名合格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入围中标人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招标范围包括:
1.本次采购的权益为:移动、电信、联通话费充值代金券。
2.面值。在符合第三方平台(非权益供应商系统平台)优惠配置限制的情况下,根据行方需求,灵活配置,面值以1元进位。需支持5元、10元、20元、30元、50元、99元100元等面额优惠券。优惠券使用时支持小面额直充或限制充值金额达标后使用(如满100元可用)或以折扣价格购买特定面额话费权益(如95元购买100元话费充值卡)三种形式。
本次采购的话费权益包括2种形式:(1)大额券(如50元、100元等);(2)话费券组合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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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组合包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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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1 |
100张99元面额话费权益+50张5元面额话费权益(满100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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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2 |
100张99元面额话费权益+64张10元面额话费权益(满100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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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3 |
100张99元面额话费权益+88张20元面额话费权益(满100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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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4 |
100张99元面额话费权益+120张30元面额话费权益(满100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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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下单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任选其中1个/多个组合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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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益使用有效期。在符合第三方平台(非权益供应商系统平台)优惠配置限制的情况下,可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兼评不兼中”规则:本项目将按照标段1-3顺序开、评标,根据如下规则推荐和确定入围中标人,即:标段1-3三个标段,若申请人中标1标段的主供应商,则不再中标2、3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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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权益标的 |
入围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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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方支付立减金 |
7主+2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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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话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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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文娱 |
3 |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申请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申请人当前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或暂停合作期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与建设银行的采购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及“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且被列入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的记录。
2.8申请人需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2)存在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
(3)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2.10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及/或其他权利,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1申请人具备当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种类至少包括: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2.12申请人具备系统性重要银行总行或境内一级分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之一的数字化卡券权益销售案例经验,证明材料为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签署的合同或框架协议,银行名单以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其中各标段需包含的权益种类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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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权益标的 |
权益种类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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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话费 |
联通、电信和移动话费充值权益产品,可多个案例覆盖上述品类。 |
2.13申请人具备2022、2023、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申请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申请人损益表(利润表)中净利润至少两年为正,其中2024年度“营业收入”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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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权益标的 |
营业收入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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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话费 |
不少于8500万元人民币 |
2.14申请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关渠道合作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其中各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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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权益标的 |
渠道合作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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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话费 |
联通、电信、移动运营商话费充值渠道合作协议或其他有效合作渠道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
2.15申请人具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期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1月5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12日16时00分。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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