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为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范围: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及相关工作,详见征集文件。本次采购采用供应商入围的方式,取得入围资格供应商按征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征集文件;
3.框架协议期限:2年(从2026年3月7日起至2028年3月6日);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3家;
6.供应商入围原则: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评审办法评分,以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入围不超过3家供应商,签订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因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被否决的单位,纳入淘汰比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信誉要求:近三年供应商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近3年内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近3年供应商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严重处罚或省国资委通报。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4.财务要求:2024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
5.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征集均作无效处理。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1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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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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