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海原县基层农民文化大院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三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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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海原县基层农民文化大院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正【招】字2025-07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县文化旅游广电###县基层农民文化大院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规定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做相应补充调整: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内容补充: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需出具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在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五、资格证明文件(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增加; 3.采购文件具体补充内容详见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与修改”模块,请各投标单位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澄清后的采购文件。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1月21日下午14:30分。         更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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