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厦门集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SDJS2025-398集美市政集团信息系统及配套硬件统一运维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86.6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1: 项目名称:集美市政集团信息系统及配套硬件统一运维服务,采购预算:86.6万元,项目内容: 集美市政集团信息系统及配套硬件统一运维服务,1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及要求。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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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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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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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需扫描)。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供应商代表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视同符合要求)的社保缴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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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磋商截止时间当日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及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补充说明: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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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相关证书或承诺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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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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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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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7.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7.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7.3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7.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②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资格审查时,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7.5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无特定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6-01-12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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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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