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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5 收藏项目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滑财购
2、项目名称: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599,878.00元
最高限价:359987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滑财购招-2026-1-1 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一标段 1390904 1390904 1390904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390904
2 滑财购招-2026-1-2 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二标段 1156697 1156697 1156697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156697
3 滑财购招-2026-1-3 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三标段 1052277 1052277 1052277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05227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一标包:广播电台:包含透明直播车、前段覆盖设备、后端播出设备、电台直播间灯光系统、自动切换系统、虚拟AI语言大模型等;
二标包:广播电视:包含3D真三维虚拟演播室系统、LED灯光、直播、摄制系统;
三标包:背景大屏:包含电台直播间LED大屏系统、LED大屏系统、慢直播、灯光、音响;
5.2、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5.3、项目地点:滑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安装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包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运行。
二标包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运行。
三标包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运行。
5.5、质量要求:合格
5.6、质保期:(一标包、二标包、三标包)1年
5.7、标包划分:共划分3个标包。
5.8、最高限额:3599878元(货物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结算时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征收税率,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安装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中标、成交供应商,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并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将按照政府采购法顶格给予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6日 至 2026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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