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正元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正元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正元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反修农场(大杨树正元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反修储粮库区)2.3招标规模:1、对原有房式仓进行屋面功能进行提升、对原有的房式仓进行防水隔潮功能提升,墙面变成砖存在因故取消、变更的可性,降低储粮温度,降低粮食损耗。2、购置出入仓自动化设备及新型清粮设备。2.4项目计划投资:1230.0万元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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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请登录) |
标段名称 |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正元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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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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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1171.95814 |
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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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具备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五大员必须在岗履职。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1年内连续3个月有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承揽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3其他要求: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5 00:00至2026-01-26 09:3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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