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泗县长沟西红柿种植基地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2025〕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县虹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泗县虹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
2.2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流转泗县长沟镇长沟村、朱彭村土地4659.61亩,主要为现状土地整理,整治后进行温室大棚建设等。项目总投资为25400.0万元(建设投资最终以审计为准),采用整体招标分期施工,分期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
2.3计划工期: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泗县长沟西红柿种植基地项目(EPC),包括勘察、测量(初测、定测)、环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2.7招标控制价: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95%,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相关负责人资质要求:
①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无在建工程,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可以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3)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资质的,其资质确定以承担具体任务的一方的资质为准。
3.4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年1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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