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金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应急处理设施项目维修 ,项目采购人为贵阳市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应急处理设施项目维修
2.招标范围:金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应急处理设施项目维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预算金额:297497.86元。
4.最高限价:297497.86元
5.项目工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项目地址:贵阳市金华污水处理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本项目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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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2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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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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