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液气分离器框架协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液气分离器框架采购,为物资采办事业部预测计划,液气分离器1项,项目估算金额200万元。根据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具体采购数量、交货时间以合同期限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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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 数量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备注 |
物资编码(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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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除气器NQF1400/0.862泥浆气体分离器 |
台 |
4 |
详见《1400型泥浆气体分离器订货技术要求(2026-1)》 |
/ |
A25030505000025 |
2.3交货期:以合同期限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2.4交货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物资采办事业部大二线园区共享一中心49号库。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供应商库内有效供应商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三商”黑名单惩戒期限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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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版式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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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已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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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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