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餐饮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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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餐饮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餐饮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0.0万元最高限价:200.0万元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5

65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35

135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食品经营管理或餐饮服务管理),提供证书扫描件;(二)第二包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证书扫描件;(三)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5日到2026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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